时间:2024-02-08 浏览:9
喜欢看篮球比赛或者喜欢打篮球的朋友们,都知道24秒违例的规则。简单的来说就是给攻方24秒的进攻机会,要是超过24秒没有进行投篮等动作,那就会违例球权给到对手。
24秒违例是指拥有球权的进攻一方每一次的进攻时间为24秒,进攻方必须在24秒内完成一次进攻,如果进攻方在24秒还未将球运过前场并完成进攻,那么就会触发24秒违例,球权也会随之发生转换。
24秒违例是在1954年提出的,在这之前,由于联盟没有规定进攻时间的限制,因此在比赛中得分领先的一方就会采取拖延时间的战术,不停的将球传导,比赛的观赏性也因此而大大的受到影响。于是为了增加比赛的观赏性联盟就接受了一位球队老板的建议增加了进攻24秒的规定。1954年,易拉丘国民队的老板丹尼“发明”了延用至今的24秒进攻时限。他凭着这一项跨时代的发明,彻底改变了NBA比赛的面貌,也因而进入了篮球名人堂。
话说NBA成立的前9年都没有进攻的时限的规定。由于竞争越来越激烈,胜负越来越重要,各队的节奏也就越来越慢,1951年,NBA终于出现了史无前例的19比18的比分。老板们都知道再这样下去只是等死而已。有谁想看一场48分钟两队只得37分,却打了两个多小时的比赛。
丹尼本人并不打篮球,但是他非常热爱篮球。研究过许多场比赛的技术统计后,他发现,每一队平均每场出手投篮次数约为60次。也是说,两个队一场比赛要出手120次左右,每场球48分钟乘以60秒等于2880秒。2880秒除以120,刚好是24秒。
但这也只是丹尼的个人意见,他认为进攻时限设20秒或30秒也可以。但众家老板觉得丹尼的建议十分合理,纷纷表示:“丹尼,既然这是你的主意,那就24秒吧。”
丹尼集合各队的老板,找来球员示范,让大家看看,设有24秒进攻的球赛到底怎么回事。当时还没有24计时器,丹尼用自己的手表计时,只要24秒一到,就喊“stop!”,进攻队必须交出控球权。令人惊讶的是,球赛进行十分顺畅,球员不但不需要慌张出手,甚至还可以利用24秒完成很不错的战术。
一个月后,联盟要求进行电话投票,结果全票通过。不过各队老板还有疑虑,要求季前赛还是用手表计时,直到常规赛开打前,各队才订制24秒计时器,以免花冤枉钱。
就这样,24秒进攻时间就这样诞生了,而且一直延用至今。
球员规定
即当一次进攻开始的时候,从后场一得到球,必须在24秒钟之内尝试投篮,至少在24秒之内投篮一次,否则发生24秒进攻违例。 违规是对于对方而言的,不只发球权会转向对方,而且还会记一次犯规,当记到5次时就要被罚下场不能参加本场比赛。
规则规定,当出现交替拥有后球权不变时,24秒计时钟不复位。当队员投篮出手球在空中时24秒信号响了,视为误响。
现在,当A队队员投篮出手后24秒误响,正巧球卡在了球篮上,一 次争球出现,A队因交替拥有获得掷球入界权。
因为球权还是A队的,球权没变,所以24秒不复位,A队剩余进攻时间等于24秒减去争球前用去的时间。而 A队在争球前已经使用了24秒,故没有剩余时间了。
裁判判罚
裁判员应做如下如下判罚:
1、A队掷球入界,当球触及场内队员或被场内队员触及时鸣哨宣判A队24秒违例。
2、因为A没了进攻时间,所以当球停在球篮上时马上判罚A队24秒违例而不判为争球,对方队获得球权。
3、争球。给A队一个新的24秒周期。
1)当投篮时球正在空中,此时若24秒计时器误鸣:球未被任何一队球员触及而中篮,则应算得分。
2)若任何一队球员合法触球或球显然无法中篮时,则应成死球,并判跳球。
在24秒钟违例发生时球所在的地点上(这也是比赛中止的地点),由对方队在距这个位置最近的界线外掷球入界。所以,24 秒钟违例后,可能在罚球线延长部分的界外掷球入界(如果违例发生时,球在罚球线或其延长线上的话),但那只是一种可能,“在裁判员指定的最靠近违犯或比赛中止的地点(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掷球入界”,才是其本质。
24 秒钟违例发生的时间:如果球在控制球队队员手上或在控制球队队员间传递,24 秒钟信号响时,违例发生;如果球是被投篮队员投出并正在空中飞行,当确认球没有中篮的可能也没有碰触篮圈的可能时,违例发生。
直观地判断,就是裁判员鸣哨时,此后裁判员将以手势表明发生了24 秒钟违例。
综上分析:应该在裁判员鸣哨时离球最近的界线外掷球入界。
相信大家看完之后对于24秒违例又更直观的认识。